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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年报注意事项

编辑:登尼特 添加时间:2020-05-25

 

企业年度报告是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 商部门提交年度经营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供单位和个人查询。

一、年报公示的范围和时间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原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 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进行年度报告。

二、年报公示的方式

1、网上填报。所有应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个体工 商户等,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页面,登录后选择年度报告填写,逐项如实申报。

2、纸质填报。选择不公示的年报内容的个体工 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和《个体工 商户年度报告表》报送至所在地工 商所。

三、企业其它(即时)信息公示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股权转让的股东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未按期公示信息的后果

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公示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异常名录移出步骤

 1、补报年报信息并进行公示

 2、向所属地提交《企业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因为填报的信息用于公示,须慎重填报。以上就是北京登尼特为您总结的企业年度年报信息相关工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如果您想快速办理注册北京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等服务,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