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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3%降到1%热点问答

编辑:登尼特 添加时间:2020-06-19

1、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到什么时候截止?如何填写申报表?

根据《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见面增值 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应征增值 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 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2、适用疫情防控免征增值 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 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案。

在办理增值 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 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3、 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在电子税 务局办理?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 务局”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