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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编辑:登尼特 添加时间:2020-04-10

有的人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办理汇算清缴,请看下面的内容: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可以通过办理个人年度汇算申报来退税;

2、 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3、 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权利,无论多小税款,都可以办理个人年度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放弃,也就不用办理申报了。


哪些人不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一、非居民个人

如果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二、居民个人

如果是居民个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补充知识:什么是居民个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即为 居民个人。

如果是中国公民,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述的居民个人。除非您因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不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如果您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等原因而暂时离开中国,待这些原因消除后仍需回中国,您也为居民个人。

如果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也属于居民个人。


个税申报指南步骤:

1、 个人下载个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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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打开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照步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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